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日本明年将扩大家电回收再利用商品范围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家电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23 16:41:37 文章录入:贯通编辑A 责任编辑:贯通编辑A |
|
日本《每日新闻》9月29日《东京晨报》记者江口一报道:最近日本经济产业省、环境省两省联合宣布决定自09年4月开始追加液晶电视、等离子电视、干衣机纳入《家电回收法》法定回收再利用对象。
目前正在实施的显象管电视、冰箱•电冻箱、空调、洗衣机等4类商品废旧家电回收再利用标准也将进一步上调,以推进循环经济体系建设。此次追加液晶电视。等离子电视及干衣机3大类商品纳入家电回收法法定回收再利用义务范围,则是基于显像管电视更新换代的背景下,液晶电视、等离子电视日益普及,家电消费状况已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因此相关法规也必须保持“与时俱进”的节奏,顺应市场需求。 与此同时,热交换器式干衣机中所使用的氟利昂类冷媒也将采取类似空调冷媒回收销毁的循环体系,纳入《氟利昂回收破坏法》法定义务范围,以减少对大气臭氧层的破坏,从而降低温室效应。据悉,目前日本已在北海道、东京等47府县地区建立超过170个RRC(日本冷媒回收推进技术中心)认证的冷媒回收机构。 另外,对于所回收的制造年限7年以内使用后的达到一定节能标准的旧电视、冰箱,则要求家电零售商经检验合格加贴再使用标识后必须作为Reuse(再使用品)进入二手市场流通。原因则是最大化发挥旧家电的使用效能,减少新产品生产率,以尽可能减少温室效应气体排放等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现象。 另一方面,制造年限15年以上的电视、空调与制造年限10年以上的冰箱、电冻箱、洗衣机等废旧家电则必须进入回收再利用程序,不得非法销售及非法丢弃,造成消费者利益损害及环境污染影响。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