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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教师“定期流动制”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金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9 17:37:15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金报讯 日本当代基础教育世界领先,其均衡化也已达到相当高的程度。究其原因,日本教师的“定期流动制”功不可没。

上世纪二战后不久,日本教师“定期流动制”已经出台,但直到上世纪50年代中期,《关于地方教育行政组织及营运法律》、《国家公务员法》、《教育公务员特例法》、《行政不服审查法》等一系列的相关法律出台后,该项制度才得以逐步推行。到60年代初趋于完善,并一直沿用至今。法律规定,公立学校教师属地方公务员,日本中小学教师的定期流动属公务员“人事流动”的范畴,主要在公立基础学校(小学、初中、高中及特殊学校)范围内实施。

日本法律规定:一名教师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工作不得超过6年。据推算,全国公立基础教育学校教师平均每6年流动一次,多数的中小学校长一般3-5年就要换一所学校,每一名校长从上任到退休,一般要流动两次以上。另外从教师在同一所学校任教年限,也可看出学校教师流动的频率。为了吸引教师流动到偏僻地区工作,日本采取一系列措施,提高在这些地区的教师待遇。

日本教师流动具有程序化、制度化和公开透明等特点,由于日本公立基础学校教育发达且均衡化程度高,学校间教育质量差别并不大,没有重点学校和普通学校之分,且教师流动期间的待遇不变,就消除了教师流动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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