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为了鼓励更多的人从事农业,扩大农民的数量,增加农产品产量,制定各种政策增加农民的收益,将农民“捧在手心里”。
二战后农民和农业处于贫困时期
二战后日本逐渐从战争的阴影中走出,并开始高增长时期,但是农民和农业却面临着严重的调整问题,农民一直面临着贫困问题。在不同时期,农民贫困的原因有所不同。
【1】20世纪50年代初期
占领期内因为存在食物缺乏的问题,所以政府强制购粮,国内交换的价格条件对农民极为不利,这是导致农民相对城市劳动者贫困的主要原因。而在进入20世纪50年代后,食物缺乏问题逐渐解决,但工业上不强大,需要压低食物价格以维持劳动力的成本优势,所以价格条件在政府的主导下仍然不利于农业。
在此期间,日本面临的农业方面的主要问题发生了转化,从食物问题逐渐转向农民贫困问题,为了缩小农民与城市人员的差距,并进一步刺激粮食生产,日本在20世纪50年代采取了以实现农业自立为目标,以提高综合粮食自给率为核心的农业政策。无论是为了刺激农业生产,还是为了缩小工农收入差距,提高农产品价格,都是当务之急。所以,农产品价格政策在本阶段日本政府农业政策中开始占据重要地位。
【2】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
到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后,日本在经济增长政策的引导下,进入以新兴重化学工业为核心的经济高速增长阶段,也是日本开始全面融入贸易体制下的国际市场阶段。日本的工业在此阶段逐渐呈现规模递增趋势,逐渐脱离对低劳动成本的依赖。而且由于在1955年获得了稻米的大丰收,以致食物问题、劳动成本问题都不紧迫,但是农民的贫困问题依然严峻。
在日本经济进入高速增长期之后,虽然农业生产的增长也很迅速,但是仍然赶不上工业生产的增长速度,而且农业面临的价格条件仍然无法得到有效改善。这个时期农业压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美国和其他主要粮食出口国农产品剩余的压力,另一方面在于1955年的农业丰收使主要谷物尤其是稻米的国内需求接近饱和点。
20世纪60年代后农民收入显著提高
【1】《农业基本法》的提出
1961年,日本政府颁布《农业基本法》,将基本目标确立为两方面:一方面是提高农业生产力,在产业素质层面上弥合农业与其他产业之间的差距;另一方面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使农民能够依靠农业得到与其他产业相同的收入和生活水平。在《农业基本法》推出的10余年间,日本农户与城市家庭的收入差距在经济高速增长的过程中逐步缩小,到1973年,农户的人均收入和消费水平已经高于城市工资收入者。
【2】兼业农户的增加
高速的工业化进程中,往往伴随着非农产业向城市周边和农村地区的大面积渗透,同时也使土地快速升值,土地价值骤升与追求稳定的心理,使农民不愿意放弃土地和作为耕种者的权利,而农村的工业化及非农产业的导入作为客观条件使农民可以在不离农的情况下拥有大量非农就业机会,收入来源的多元化是农民的收入显著增加。在1960年,农民耕种2.3公顷的水稻,就可以达到城市劳动者的平均收入。
【3】农业保护政策
日本的农业保护政策体系非常复杂,由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对农业生产投入进行补贴和贸易管制等保护手段构成。
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是指日本政府对国内各种农产品的生产实行直接的价格支持,如对稻米采取最大、最复杂的价格支持方案,对大麦和小麦的生产实行最低价格收购制度(当其市场价格低于设定的最低价格时,则由农林水产省的食品局来购买)。
农业生产补贴是日本农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自1960年以来,生产补贴占农业预算的比例一直处于上升势态,至1984年最高点时,补贴占预算的比例已经高达62%。高额的资本补贴与日本的农业结构特点分不开。具体来看,数量众多的小型农户在由自流灌溉网灌溉的地里生产稻米,从而即使较小的排灌设施也是由很多农户共同使用的,具有公共物品的特性。这种结构要求日本对应于私人投资的农业公共投资要更高。
价格支持政策和资本补贴政策使日本国内与国外的粮食价格差距急剧拉大,为了保护本国粮食安全,必须制定贸易管制政策,限制国外农产品对本国的出口。
时至今日,日本的农业保护政策更加多样,这也促进了日本农民数量的增多与日本农产品品质的提高。然而,在土地规模化与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如何减少兼业农户的数量,扩大土地规模,同时提高农产品质量与产量,缩小国内外农产品的价格差,将成为日本农业发展的下一个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