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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日本社会的三百万“贱民”:部落民

作者:佚名  来源:观察者网   更新:2017-8-24 10:58:10  点击:  切换到繁體中文

 




秽多(上)与非人(下)


部落民大都住在贫穷的少数民族居住区里。普通人选择结婚对象时,都怕对方有部落民血统。


部落民是过去封建时期贱民阶级的后代,主要从事被认为是宗教上“不洁”的工作,而且他们传统上居住在对外隔绝的村庄或贫民区(多不适于农耕),分为非人与秽多。非人多数是乞丐、算命、监狱看守,秽多则是处理与死亡有关的工作。秽多乃成形于平安时代、确立于江户时代,虽然该称呼废止于明治时代,但现代日本人对此蔑称带有“士农工商之外的最下层身分”的歧视。



明治时代的日本贱民


关西大学讲师上杉聪认为,鎌仓时代奈良和京都对于秽多便出现歧视,室町时代的历史文献更出现“不要跟卑贱者结婚,一旦弄葬血液的话就无法干净,秽多的子女永远还是秽多”等歧视性字句。


虽然秽多的起源有各式各样的说法,但是跟非人的差别为世袭制,子女必须继承父母的职业。


还有一部分部落民来源于罪犯。


江户时代罪犯手臂上有刺青的,称为江户手臂,手臂上的“二条线”代表的是初犯;“三条线”是再犯。另外称为“京都手臂”的是刺青二个5厘米左右的长度的斜线“╲╲”。“佐渡手臂”是“サ”形文字。“纪州手臂”是文字“恶”。“长州手臂”是“◇”形式的刺青……线条越粗说明给予罪犯的痛苦越重。


很多犯罪的人被流放到深山交通不便和生活条件较差的地方,与正常社会隔绝。他们的孩子长大结婚也只能和同村的人结婚,外面的社会的人是不愿意和他们结婚的。笔者有幸去过一次岗山县津山市实地考察过当地差别部落遗址。


这里所说的部落阶级的人们,在当今社会也保留了很多遗迹。和日本人喝酒聊天他们也会无意中说起这些。京都的很多街区也是类似平民窟一样,历史上那些地方曾经是差别部落所居住的。



上图为部落解放同盟的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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