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保护
2001年10月13日,日本正式开始实施《有关防止配偶暴力及保护受害者的相关法律》,通称《DV防止法》《配偶暴力防止法》,旨在完善有关家庭暴力的报警、咨询、保护、救助等制度,防止配偶暴力的发生,保护受害者利益。2014年1月3日起,《配偶暴力防止法》的保护对象扩大,除已领结婚证的夫妻外,同居的事实婚姻、离婚后仍很有可能受到前配偶的暴力威胁等,也适用于该法。
根据《配偶暴力防止法》的规定,日本还设立了许多专门机构,为受害者提供救助。日本各都道府县政府均设有妇女咨询所、女性中心、福祉事务所或配偶暴力咨询援助中心,接受受害人咨询,为受害人提供医学及心理指导,同时可为遭受家暴的女性提供暂时性的人身安全保障,并积极帮助受害女性自立,重获独立、自由的生活。根据日本内阁府男女共同参画局提供的数据,在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间,日本全国247个配偶暴力咨询援助中心共处理家庭暴力案件102963起,其中有101339起来自女性。
根据《配偶暴力防止法》,法院还可以发布对受害者的“保护命令”,例如在一段时间内禁止施暴者接近受害人及其孩童。违反保护命令可处以1年以下徒刑或1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57400元)以下罚款。
《配偶暴力防止法》还规定,当有人发现家暴行为,应第一时间通知当地配偶暴力咨询援助中心和警方;而医生在工作中一旦发现有患者因家庭暴力受伤患病,也应第一时间通知当地配偶暴力咨询援助中心和警方,并配合提供相关信息。配偶暴力咨询援助中心则应向家暴受害人介绍其职能,并劝说受害人接受必要保护。警方在接到相关报警后,也应积极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受害人,防止暴力的再次发生。
因此,当日本的女性遭遇家暴时,基本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自我保护:如果需要咨询,可前往当地配偶暴力咨询援助中心、妇女咨询所等地;当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危害时,也可向警方寻求帮助;如果希望离开家,可以通过配偶暴力咨询援助中心申请公立或民间庇护所;而如果希望施暴者不再接近自己,可向地方法院提出保护申请,并由警方和配偶暴力咨询援助中心合作提供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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