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经济新闻》报道,根据日本再生能源法规定,电力公司以固定价格收购新能源发电的制度自7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经产省统计,新制度实施首月开局良好,共收到再生能源发电站的销售申请33695件,合计输出功率56万千瓦,达到政府预定目标(至2013年3月底总输出功率250万千瓦)的20%。
由于太阳能发电收购价格较高,为1千瓦42日元,超过德国2倍,因此太阳能发电站建设势头迅猛,销售申请数达33686件,占总数的99%,总输出功率达44万千瓦,占总量的78%。其中,10千瓦以内的设施最多,达32659件。九州地区由于日照条件好,大型太阳能发电站建设较多,总输出功率达14.22万千瓦,为各地区中之最,而关东地区多为小规模发电设施。
其他再生能源发电站中,风力发电申请6件,输出功率达12万千瓦,主要分布在北海道及东北地区;水力发电申请3件,地热及生物发电尚无。
由于政府将在2013年4月修订收购价格,市场预计将比目前价格降低。因此,参与企业纷纷抓紧建设提出申请,一旦获得认可,将最长享受20年的优惠收购价格。